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叙府商城 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配套法规培训简报
发布日期:2015-10-13    浏览次数:2115

    为使公司全体管理人员进一步掌握与运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加强公司诚信建设,规范管理,2015年10月12日公司人力资源部特聘请宜宾市翠屏区工商局消保股对管理人员进行专题培训。首先,翠屏区工商局吴茂秋副局长介绍了叙府商城被市、区工商局列为宜宾市首家消费者赔付试点单位,强调学习运用新消法的必要性,再由区工商局消保股曾鹏股长为大家讲解《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其配套法规《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处罚办法》。

    培训过程中,曾股长就翠屏区工商局法律“七进”宣讲要求,详细讲解了新消法的十一个亮点:一是做好经营者的义务;二是细化误导情形;三是确保责令落实;四是故意拖延受罚;五是保障无因退货;六是护航预付消费;七是保护个人信息;八是惩治霸王条款;九是打击服务侵权;十是公示处罚信息;十一是对欺诈行为的赔偿由“一赔一”提高到“一赔三”。曾股长还结合案例、深入浅出地解读了配套法规的主要内容。在讲解结束后的互动环节,一线管理人员将平时工作中所遇到的主要客诉问题请教曾股长,得到了当场解答和指导。曾股长的讲课既通俗易懂又生动精彩,使在座的受训人员对《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处罚办法》有了新的认识和理解。本次培训也对我们今后增强法律意识,提高客诉处理水平,促进精细化管理起到了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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